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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基层行政执法员、法治观察员的“方法论”
来源: 海安城管 发布时间:2024-07-26 字体:[ ]

“法治,是国家的根本,是社会的基石,法治兴则民族兴,法治强则国家强。于我而言,发现和努力解决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是我为法治海安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推动海安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贡献自身力量的责任和使命。”

一、要有一双“千里眼”,用双眼“观”执法领域突出问题。作为一名行政执法员、法制审核员、公职律师,要以行政执法工作为基础,坚持贴近一线、贴近执法对象,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指引,在法治实施的“最后一公里”观察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地情况,突出领域化、专业性、多角度特色,去发现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过程中普遍性、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收集和整理行政执法领域共性问题线索和信息。

二、要有一双“顺风耳”,树双耳“察”群众法治需求。“治政之要在于安民,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”。积极参与法治督查、专题调研、行政执法监督,围绕执法、守法、普法各环节开展监督,“察”便民疏导点建设、老旧小区改造、物业管理等领域的需求,倾听人民呼声,用法、用心、用情写好法治观察意见书,从制度机制、执法改革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,助力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转化为有力举措。

三、要在实践中解决问题,用脚步“纠”“治”法治实践短板。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、治已病,更要抓前端、治未病。既通过“城市管理大家谈”“有事好商量”等协商议事活动“纠”违法建设、违规装修等痛点;又通过“城管执法进小区”“治”生活垃圾分类、停车管理等难点;还通过社区、开发商、物业、居民、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,弘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“浦江经验”,化解物业管理的堵点。坚持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,断事评案,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。

在发现问题、满足群众法治需求、不断解决群众“烦心事”“揪心事”的循环中不断进步,吉媛媛的行政执法员、法治观察员的“方法论”也在不断完善 。(法规科 吉媛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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